全市各旅游景區、景點、各旅游行業經營者:
“五一”假期臨近,住宿餐飲旅游等消費需求將集中釋放,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旅游服務經營者的價格和競爭等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現就全市“五一”節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間價格、競爭、食品、特種設備等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規定,不得違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商業道德,依法合理制定價格,開展公平競爭。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相關規定。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三、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通過實體店線下經營、電商平臺、線上旅游平臺、APP、直播營銷等各種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均要重點防范出現低價誘騙高價結算、先提價后打折、虛假折價、虛假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誘導交易等價格欺詐行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四、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五、賓館酒店、民宿、露營場所等經營者要嚴格規范價格和競爭行為,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要切實履行價格承諾,重點防范電商平臺、直播銷售等渠道預訂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等行為。賓館住宿場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費的,應標明收費范圍、收費標準,提供洗滌訂票等有償服務的,應標明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等信息。
六、停車場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對軍車及殘疾人駕駛的本人專用車輛等特定車輛免收停車費。
七、餐飲經營者點菜單、價簽或店內其他點菜工具對同一種類、同一規格菜品的標價應當統一,不得出現“兩套菜單”不得出現“時令價”等模糊標價。
八、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加強自律,不得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重點防范網絡直播虛假宣傳、刷單炒信、誘導消費者好評返現等行為。
九、食品經營者要強化和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進貨查驗,不采購、銷售“三無”、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食品。餐飲服務經營者禁止加工經營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禁止經營來源不明的山野菜。
十、特種設備經營使用單位應當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并加強日常檢查和安全值班;應保證設備運營期間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員在崗。要按時申報定期檢驗,確保設備檢驗合格;加強應急處置管理,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救援人員、營救設備和急救物品。
所有經營者應當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公安、發改、文旅、商務等部門密切關注并持續加強對旅游市場的監管,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認真組織轄區內針對旅游市場違規行為的各類專項檢查,一經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與其他部門的通力合作,為各經營者提供政策咨詢等服務,做好溝通協調工作,積極化解各類矛盾,確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營造我市良好的旅游市場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忻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責任編輯:蔡文斌)